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消息(致梁正、张一恒)“不遵守红绿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是闯红灯,而且是“绿灯不走”。 11月7日、10日,三天内,襄阳交警接到两起热心网友举报“绿灯不走路”。 “绿灯亮时他不肯直行,黄闪灯亮后,他猛踩油门狂奔,后面的车都动不了了。” 襄阳市公安局交管交警三大队通过举报群众提供的视频,并结合事发路口的监控设备,发现两起举报有共同点和特点。首先,早晚有出行高峰,路口车流量大。两起事件事件分别发生在晚上8点和7点左右,正值市民上班和回家的高峰时段。走错了红绿灯,等待时间又是1分40秒左右。其次,被举报的车辆在绿灯亮时仍不行驶,且持续时间超过20秒。报道称,两辆被举报的车辆当时正在十字路口的停车线上等候。后面排队等候的车辆一直等到绿灯结束、黄灯闪烁后才开始通行,导致后面的车辆在红灯亮起时无法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口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交警认定,闯红灯和不遵守绿灯均构成“驾驶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前者危险,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后者则容易造成道路交通拥堵和追尾事故。在非机动车故障或操作不熟悉造成的“不开绿灯”的情况下,襄阳警方对驾驶员两次违规分别处以200元和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员,开车时不要有听音乐、聊天、看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有序通过信号灯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