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年“只退”225件快递他是在利用还是在诈

日期:2025-12-10 浏览:

近日,话题#商家半年仅为同一人退款225件快递##仅退款225件,并被曝女子有同伙#一一登上热搜话题,引发关注。商家石女士发布视频称,过去六个月,他用6个账户“只给女顾客刘女士退了225件商品”。每次,刘都会在店里购买不同的商品。当快递未签收时,他只会针对“干扰快递”的高价商品申请退款,然后用高价商品换低价商品的收据,用高价商品退回低价商品。不仅如此,刘某还在网上塑造了富婆形象,并出售了房产。这些行为造成石女士失踪54000余元。事件曝光后,有粉丝给女士发了一张12人微信群聊天截图。这内容显示,一位顾客要求“找三件,下午改单,粘贴后发送”。施女士还询问此事是否与快递公司和快捷酒店有关。目前,施女士已报警,警方已受理此案。用6个账号“只退款” 225件快递物品利用平台漏洞“薅羊毛”,还是涉嫌违法犯罪?如果快递站是“共犯”,它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交易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来看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维诺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兆华的专业解读! 1、本案中,购买者刘某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这与普通的退款纠纷有何不同?刘某的行为涉嫌诈骗。从构成要件来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诈骗的主观目的。合法占有并客观捏造事实、隐瞒真相,致使受害人对财产陷入错误认识和处分。本案中,刘某在下订单时无意付款。他利用平台漏洞申报发货、调换订单,引起平台误会,同意“只退款”。最后,他非法拿走货物并出售以获取利润。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涉嫌诈骗罪。普通的退款纠纷往往是由于产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的。核心是买卖双方对合同标的是否存在分歧。购买者有购买商品的真实意图,无非法占有的意图。但刘某的行为并无真正的交易意图。整个过程都是为了非法占有,他骗取了占有通过一系列虚构的事实。这与普通的退款纠纷有着本质的区别。 “退款专线”是电商平台为了更好服务消费者而开设的退款通道。作为买家,一定要正确理解“只退款”规则,遵循诚信原则,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申请“只退款”,而不是钻规则空子、“占便宜”,甚至触犯法律。 2、平台在执行“只退款”规则方面是否有监管责任?根据商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 “只退款”规则是平台平台的主要销售机制,平台有一个OB防止规则被滥用,防止交易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在法律责任方面,如果平台未能履行审核退款申请的合理义务。例如,如果我们在未听取商家投诉的情况下无法核实退货真伪或强行退款,给商家造成损失的,我们必须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在管理义务方面,平台必须明确仅退款的适用条件,为交易者维权提供必要的协助,及时回应交易者申诉,高效处理纠纷。为了杜绝此类欺诈性退款和商户财产处理不当的行为,平台需要进一步加强审核义务,对大额、频繁的退款申请采取必要的核查措施。同时,还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商户投诉和救济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商户投诉渠道。对于经核实的恶意退款行为,不仅要封禁买家账号,还要帮助商家挽回损失。 3、快递站参与帮助消费者恶意退款的责任是什么?如果快递站明知买家利用平台漏洞申报发货进行诈骗,但仍配合买家完成换包、帮助扣押快递躲避检查等。 4、遇到此类滥用退款行为,商家如何正确有效地维权?有效维权最重要的是掌握完整的证据链。商家需要维护订单记录、与买家的沟通记录、公开物流信息等证据,并立即启动平台提出申诉并提交上述证据,以防止恶意退款的情况发生。如果向平台申诉无果,交易者可以持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法律责任。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