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此背景下,深化校校合作成为连接创新链条、加速形成新生产力的关键一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其创新活动往往面临投入高、周期长、风险高的现实障碍。特别是对于很多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由于自身资源有限、防范风险能力较弱,迫切需要依靠高校的研发和人力资源积累来实现技术突破。然而,在实践中,当前校企合作仍面临供需脱节、合作水平低、合作关系不稳定等众所周知的问题,阻碍了创新潜力的释放。因此,解决校企校合作的困境已成为推动现代技术与创新理念深度融合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为什么有些校际合作会陷入“看似密不可分”或“昙花一现”的做法?根本原因在于学校与企业的性质、目的和运作逻辑存在深刻差异。一是追求价值的时空错位。企业受市场竞争驱动,追求“短期、快速”的、能够快速改变并带来立竿见影效益的技术;大学的主要使命是创造前沿知识、培养人才,研究周期长,见效慢。这种“快”与“慢”节奏的矛盾,很容易让企业感觉大学研究“难以远水解近渴”。二是业绩预期的差距。企业需要的是完全成熟、可以直接应用的解决方案;大学所做的通常是原理验证或实验室原型。从“原型”到“产品”是工程和制造的“死亡之谷”。如果没有有效的衔接机制,很容易导致合作成果难以落地。三是合作关系破裂。合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关键人员(如商界领袖或大学专家)的晋升。当人员变动、研究方向调整或精力分散时,合作容易出现中断或停滞、缺乏制度保障保证。基于此,深化校校合作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和修复这些深层次矛盾,构建目标协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合作关系。首先,注重志同道合,准确选择合作伙伴。企业不应只追求大学声誉和专家头衔,而应重点寻找与自身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真正致力于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的科研团队。大学科研人员也需要积极面向经济主战场,优先选择重视创新技术、具有工程能力和市场开发潜力的企业。合作前充分的相互检查和专业评估是奠定坚实合作基础的必备条件。第二,沟通和信任很重要并探索可行的合作模式。稳定、高效的合作模式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建立。校企合作归根到底是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如果科研人员不愿意深入企业运营第一线,或者企业没有真正的创新需求,合作就很难落地。双方需要建立固定的沟通机制,就技术方案、舞台活动、资源投入等具体问题定期交换意见并寻求一致。合作的关键是真诚的相互帮助:当企业遇到技术困难时,当大学需要验证科研成果时,企业是否能够提供华才所需的数据和支持。这种在合作中建立起来的互信,能够保证合作的持续下去,胜过任何协议。此外,成功在于制度保障,权责利分配清晰。健全的制度安排是规避合作风险、保护双方权益的关键。特别是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关键问题应在合作初期以协议形式明确界定,避免日后纠纷。通过共同申报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共建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等PI创新平台,将松散的合作升级为紧密的、建立的战略联盟,有利于强化合作成果,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最终,成功在于文化融合以及弥合学术和商业差异。长期合作有赖于文化的相互理解和融合。大学应积极培育鼓励校校科研合作的文化生态,通过共建人才基地、人员交流、激活校友网络等制度,搭建常态化互动的桥梁,最终构建基于共同目标和长期认同的命运共同体。深化招生合作是落实党中央四中全会“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战略拓展的关键路径。高校与企业需要共同努力,构建长效合作机制,促进创新要素高效融合,有效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从学术论文到市场的转化通道,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引领科技发展注入持续动力。新的生产力。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共同富裕视角下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的资源对接研究”(23BGL198)的阶段性成果。指导单位:湖北省委宣传部理论部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施丹(华中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华中农业大学现代农业产业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编辑:王淑贤